(精)學校請假制度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請假制度 篇1
教職工每學年公共假日:“十一”七天,“五一”三天。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應如實認真填寫《教職工請假手續(xù)》,按管理權限審批,請假期滿,必須按時返校上班。
1、事假
。1)凡請事假必須事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離校。三天以內由學校批準,三至七天的假由學區(qū)批準。
(2)每學期累計請假三天以內(含3天)扣除每天課時費。
。3)教職工因事由學;驅W區(qū)批準的假,請假手續(xù)要齊全,其課時費均必須扣除,課程(包括陪堂)自行安排妥當,班主任安排好班務,工作代理人簽字后方可準假離校。課時費(每節(jié)4元),班主任費每天2元由學校月底發(fā)給工作代理人。電話請假者返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
。4)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無辦理請假手續(xù).而超假的,單位應督促本人及時返回單位。如本人堅持不回的,按曠工論處。
2、病假
。1)教職工請病假,兩天內由學校審批;
三至七天由學區(qū)審批。請病假累計七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審批,病假超過一學期的年終不作考核。
。2)病假工資:七天以內的病假(含7天)除本人按事假一樣安排好工作外,學校負責扣除其每天課時費。七天以上兩月以內的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醫(yī)生近期診斷證明,學校、學區(qū)加注意見后在教育局請假,請假期間發(fā)給原工資,并由教導處調整其工作。病假超過兩個月,從第三個月至六個月按下列標準發(fā)給:工作不滿十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90%;
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工作不滿十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3、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每學期累計事假和病假五天以上者(七天以上的假除外)每天扣除30元,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良好。違反計生政策的,其婚、產假按事假論處。
附:請假制度補充意見
1、請假的類別及期限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得提出請病假。請假期限根據實際病情而定、凡請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須附上縣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生診斷證明。
。2)事假:教職工有私事應盡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確有急事需請假應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出差或業(yè)務培訓 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4)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請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假5天。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0天。
。5)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并報學區(qū)、教育局審批。已婚職工正常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請分娩假的教職工,應提供準生證、孩子出生證明復印件。
。6)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以請喪假,由學校領導根據具體情況在三至五天內請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7)凡教育局請的病假、婚假、及學校請的喪假,不扣除本人工資。其請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安排。
2、請假期間的有關生活待遇
。2)正;榧、產假、公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變。凡未落實節(jié)育措施而計劃 外懷孕或早婚早育、非婚懷孕、未婚先孕者,施行人流、引產、分娩手術的,一切費用自理。
。3)喪假及奔喪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但途中車旅費自理。
3、曠工曠職的界定和處罰
。1)雖有正當的請假理由,但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自行請他人代為頂崗,未經領導批準的,均視為曠職。
。2)該請事假而請病假的,經發(fā)現查實,當曠職處理。
。3)請假批準期限已滿,凡未再辦理續(xù)假報批手續(xù)而超假的以曠職論處。
。4)對曠工曠職的教職工,學校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經濟處罰,并進行批評教育。
。5)教職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自離崗之日起停發(fā)其工資,學校應督促其本人及時返回工作崗位。
學校請假制度 篇2
為加強并規(guī)范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希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一、學生請假一般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親自履行,非特殊情況不準請他人代交假條。請假條需得到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二、一般情況要做到事前請假,學生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且一人一假條,不得多人共用請假條。
三、急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電話向班主任及校長請假。
四、學生在放假返校時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應由監(jiān)護人向班主任或學校辦公室告訴事由請假。
五、學生在校上課期間除因病外,一般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出校,如有監(jiān)護人陪同離校辦事可由監(jiān)護人陪同請假,且一樣需要書面請假條。
六、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事回家,需由監(jiān)護人書面告知請假事由寫好請假條,非直系親屬的重大事項一般不得請假。
七、學生在上課期間中途書面請假后得到批準后獨自回家的.,應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師報平安,未報者班主任老師應主動與其監(jiān)護人聯系。
八、請假條應格式規(guī)范,注明請假事由,出校時間及回校時間。應交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師處)。
學期結束后,班級將對出勤情況作統(tǒng)計,計入本學期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對嚴重曠課者將根據情況予以嚴肅批評。
附:請假條格式。
2、宿舍考勤由宿務老師負責,第二天上報德育處。
3、晚自習由值班老師負責,當天上報當天行政值班人員。
二、請假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生手冊》等規(guī)章制度,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隨意請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作曠課處理。
2、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必須履行請假程序。
(二)準假權限和報批程序
1、除特發(fā)緊急情況外,請假一律由班主任審批。未經班主任同意,擅自離校、離班,或離開學校規(guī)定時間、范圍行動的均作曠課處理。學生請假離校班主任均需與家長聯系確認。
2、請假超過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報年級工作組長,并與家長再次聯系確認。
3、學生請假需書面化,班主任在請假條上簽字,注明日期。
4、走讀生離校需將請假條交門衛(wèi);住宿生請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員出示請假條,宿管人員登記,離開學校交門衛(wèi)。
5、住宿生和參加晚自習的走讀生請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應告知當天晚自習值班的行政人員,以備查驗。學生晚自習請假應提前向班主任申請,特殊情況,由年級值班老師審批,年級值班老師負責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聯系家長確認并回復年級值班老師。
(三)銷假
請假期滿,如學生未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聯系問明情況,并告知年級工作組長、宿舍和晚自習行政值班人員。
(四)曠課處理
1、每天早讀課時,班主任到班巡視,發(fā)現學生早讀課上課后仍未到校就應立即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有特殊情況報年級工作組。
2、班主任應及時與曠課同學的家長聯系,并將有關情況報年級工作組。
3、對曠課同學,德育處根據《學生手冊》和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學校請假制度 篇3
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使教職工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型
1、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憑公費醫(yī)療規(guī)定的就診醫(yī)院的病假證明,向學校領導請假。
2、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學?梢越o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由當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學校均按法定假期給假。符合法定婚齡,婚假為3天,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婚假為15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給假1—3天,赴外地奔喪,酌情給路程假,因故延長必須請事假。
5、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的法定產假為90天,難產和剖腹產根據醫(yī)院證明適當增加產假天數(15天以內)。25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為晚育,可增加產假14天。小產假,根據醫(yī)院休假證明而定。寒暑假可以順延。
6、公假(出差)。參加上級會議和外出培訓、學習人員,應按文件或通知時間,按時出差按時返校,不得超時,違者作曠工論處。 對各類假期,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若有調整,則作相應調整。
二、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凡要請假都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學校領導審批后,教師報教務處安排好課務、后勤人員報所屬處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如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事后補辦手續(xù)。
2、病假(1天憑疾病診斷書、2天以上憑病假證明)和產假必須憑醫(yī)院證明請假,請假時注明返崗上班時間。
3、假期滿后,確需繼續(xù)請假的,則要持相關證明或有充足的.理由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4、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xù)假逾期不歸,影響正常工作的均以曠工論處。
三、審批權限
1、教職工請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級校級領導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向校長請假,中層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長請假。
2、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由學校行政會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
3、 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縣教育局請假。
四、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
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病假超半年者,當年不予考核。
學校請假制度 篇4
一、公出制度
1.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開會、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稱為公出。
2.公出人員須提前填報《公出審批表》,并附相關會議通知、文件等,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xù)。教師公出,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職工公出,由所屬處室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干事、中層副職干部公出,由所屬處室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中層正職干部公出,由主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教務處根據領導審批結果安排課務!豆鰧徟怼匪徒晦k公室備案。
3.教職工公出,必須以有關單位通知為憑,并辦妥相關審批手續(xù),否則按事假處理。
您
二、事假制度
4.教職工因個人原因請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xù),并必須經過有關負責人批準。
5.教師因事請假1天以內且不牽涉課務者,只需經教研組長同意,如牽涉課務,須由教務處主任審批,嚴禁私自調課(監(jiān)考),違者以教學事故論處;1天以上至3天者,由教務處主任審批;3~7天者,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超過7天者,須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
6.職工因事請假1~3天者,由所屬處室主任審批;3~7天者,由所屬處室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超過7天者,須由所屬處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
7.教研組長因事請假1天者,由教務處主任審批;1天以上者,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
8.中層干部、各處室干事因事請假,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xù)。中層副職干部、干事請假1天以內且不牽涉課務者,只需經所屬處室主任同意,如牽涉課務者,須由所屬處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務處主任審批;1天以上至3天者,由所屬處室主任和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超過3天者,須由所屬處室主任和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干部請假1天以內且不牽涉課務者,只需經主管校長同意,如牽涉課務者,須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長審批;1天以上者,由教務處主任簽署意見,報校長審批。教務處根據領導審批結果安排課務。
9.以上所有請假單均須送交辦公室備案。
三、病假制度
10.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須憑醫(yī)院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教師病假1~3天者,至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xù);職工病假1~3天者,到所屬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病假3天以上者,由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長審批。請假條和醫(yī)院證明均須送交辦公室備案。
11.教職工請長病假(半年以上含半年)病愈,恢復工作,需憑醫(yī)院復工證明辦理銷假手續(xù),并試工1個月(試工期間工資仍按病假工資計算)。試工期滿后,確能正常上班者,則補發(fā)試工期扣發(fā)的工資。
四、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12.教職工結婚,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初婚者可給婚假10天(含雙休日),如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
13.女教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自然流產時,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女教職工法定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或多胞胎,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婚育年齡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女教職工,產假期增加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女教職工若在寒暑假內生育,則產假順延。產假期滿,若有困難且條件許可,可申請哺乳假半年(從產假滿后起算),難產或多胞胎可延長哺乳假15天。產假期滿,如因病需續(xù)假者,按病假處理。
14.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酌情給予1至3天的喪假。喪事在外地(蘇州大市以外)料理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15.符合享受探親假條件的教職工,按國家規(guī)定給假。一般應利用寒暑假探親,如寒暑假期短于探親假期的,可以補足。
16.請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探親假者,一律至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由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后報校長審批。教務處根據校長審批結果安排課務。
五、曠工制度
17.未辦理請假手續(xù)(因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者除外)擅自離校者,或逾期不歸又未辦續(xù)假手續(xù)者,作曠工處理。
六、處理辦法制度
18.病假期間結構工資扣款辦法:(工作量津貼+兼課兼職津貼)÷20×病假天數。
19.事假期間結構工資扣款辦法:(工作量津貼+兼課兼職津貼)÷20×事假天數×2。
20.若未請婚假則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若婚假未休滿5天,護理假未休滿3天,則不扣其結構工資;若婚假在5~10天、護理假在3~10天,期間結構工資扣款辦法:(工作量津貼+兼課兼職津貼)÷20×請假天數。
21.女教職工休產假、哺乳假期間,其結構工資(工作量和兼課兼職津貼部分)全部扣除。 22.教職工在國家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休喪假,不扣其結構工資。
23.教職工休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探親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半休人員以及長病假人員不實行結構工資,其他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24.教職工公出,并辦妥相關審批手續(xù),其結構工資全額發(fā)放。 本制度未予規(guī)定者,按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
學校請假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地方衛(wèi)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兩種。
1.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因學校有關部門委派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培訓、活動等需要請假的。
2. 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二、請假的程序和審核流程
(一)請假申請
1.學生在校期間應當按時參加學校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和統(tǒng)一組織的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書面請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請假,事后及時辦理書面補假手續(xù),經批準后生效。
2.學生因病請假的,應當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或者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書、病假證明等材料。
3.學生因事請假的,應當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
4.學生因學校、學院委托辦理公事,或者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等活動需要請假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函說明用人事由,請假時長在三天以內,由班級輔導員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并報送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大于三天,由班級輔導員簽署同意意見后,再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署意見后,到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學生因公請假,應當遵循 “非必要不請假”原則,用人單位需正確貫徹第二課堂教育理念,在學生學業(yè)之余安排參加活動。
。ǘ⿲W生事、病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1.學生請假須填寫《人文學院學生請假條》,并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同一事由連續(xù)多次請假的,須按累計請假天數履行審批手續(xù)。
。1)請病假七天以內、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內的',由輔導員審批,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內,由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3)病假假時間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內,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內,由輔導員、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4)請假時間為三十天以上,建議休學處理
2.學生在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及雙休日前后,不得提前離;蛘哐舆t返校。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蛘卟荒馨磿r返校的,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3.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當前學期三分之一時間,超過三分之一學期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應當在批準的請假期限內按時返校,若請假期限屆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獲得批準的,視為曠課,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ㄈ┱埣僖
1.學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區(qū)以外市、縣的,學生須告知家長請假事由并征得家長同意才能請假,同時,學生家長須主動聯系輔導員,并向輔導員說明請假原因且同意學生請假的輔導員老師才能審批,學工辦審批蓋章并登記。
2.因防疫規(guī)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xù)。
3.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guī)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請假學生,返到目的地后須向輔導員老師發(fā)短信或QQ消息報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銷假辦法
1.學生因事假時間屆滿后,應及時向班級輔導員履行銷假手續(xù)。由本人填寫并提交《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應按照疫情期間返校流程辦理,并由本人填寫《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xù),同時須向輔導員老師提供醫(yī)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治愈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3.所有學生經過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教學活動。
四、請假管理
1.學生請假申請條、請假證明等材料,輔導員應當記錄和存檔,同時學生所在班級班長、學習委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學生請銷假情況。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1)未按照本辦法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未獲得批準自行離;蛘呱米噪x校的;
。2)請假時間屆滿,回校后未按規(guī)定辦理銷假手續(xù)的;
。3)請假時間屆滿后不能按時返校,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者續(xù)假手續(xù)未被批準的;
。4)虛構請假事由或者請假證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請假制度 篇6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管理制度《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xù)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請假要求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教師請假制度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zhí)行。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師請假天數在規(guī)定期限內,績效考核只扣除獎勵分,超過規(guī)定天數,按績效考核辦法扣分,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2、教師請假要書面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交教導處記錄并安排教師頂課等有關事宜。
3、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主管醫(yī)生出具病假證明。變相請病假,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等事宜。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三、曠課:
教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1、法定假期;、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獎金照發(fā)。學校內部的考核獎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哺乳假人員,在假期內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
2、事假。一月中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3、病假。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績效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上(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7、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8、請假完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六、關于教師遲到、早退和中途離校的規(guī)定
1、遲到。晚于規(guī)定時間5分鐘的計遲到一次。
2、因特殊情況,必須中途離;蛟缤说模恍r內,不記請假或礦工,超過一小時的必須請假,同時在離校前到教導處、值周組、門衛(wèi)上做好記錄,記錄清原因、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否則按曠工論處。
3、學校行政對教師中途離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離校和早退者經查實按曠工記載,納入年終考核。
4、星期天下午門衛(wèi)人員、班主任必須在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例會請假的按半天請假時間計算。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學校請假制度 篇7
為進一步明確疫情期間的請假制度,根據校學生處相關要求,嚴格實行“非必要不外出”和“無極特殊情況不出省”的原則,現整理修訂成《資環(huán)學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間請假制度》并發(fā)到各班,請全院本科生嚴格遵守。
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離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的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將按《貴州大學學生手冊》、《貴州大學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guī)定(暫行)》和學校學院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一、請假手續(xù)辦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暫停學生干部審批病假的權限。
2、事假。任何學生干部無權批準事假。
。1)非畢業(yè)實習期間。由班主任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再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
(2)由學院或專業(yè)老師組織的離校實習期間。聽從帶隊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基地!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帶隊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須在父母和帶隊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各年級輔導員老師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批。實習期間累計請假時長或次數不得超過學院或帶隊老師對實踐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定和要求。
。3)畢業(yè)實習期間。聽從論文指導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離校須在父母、班主任和論文指導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否則將按照曠課處理。
二、請銷假手續(xù)辦理流程
1、請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的: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huán)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xù)辦理完成。
。2)請假且離校的.(含貴陽市內):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huán)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xù)辦理完成,學生方可離校。
2、銷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請假時間結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2)請假離校(貴陽市內):學生返校前聯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fā)給班主任、輔導員,只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持返校前48小時內的核酸陰性報告方可進入校園(如若貴陽市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或確診病例,按照貴州疾控要求執(zhí)行)。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3)請假離校(貴陽市外):學生返校前聯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fā)給班主任、輔導員,按照貴州省疾控規(guī)定執(zhí)行完相關疫情防控手續(xù)(如“五天三檢”等)后方可進入校園。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三、注意事項
1、請需要請假的同學,提前持請假條到相關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xù)。
2、如因疫情發(fā)展,學校學院有進一步補充通知,則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
學校請假制度 篇8
1、請假流程:請假前可事先咨詢有關政策,寫好假條,
寫明請假原由和請假天數,假條上交辦公室,并主動與教務處、政教處等部門聯系,落實請假期間的教育教學工作(如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把落實情況向辦公室說明。
2、婚假規(guī)定:國家規(guī)定1-3天,晚婚(雙方)則可享受14天。
3、喪假規(guī)定:請假人直系親屬死亡有1-3天喪假。
4、產假規(guī)定:順產3個半月,剖腹產4個月。
5、工傷規(guī)定:根據20xx年4月16日國務院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xx年4月27日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6、坐班規(guī)定:40周歲以下教師坐班,坐班時間為8:00-11:00,13:00-16:30。請假半天以內的請向備課組長說明情況,一天之內不到校的向教研組長請假,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及時向辦公室反映組內教師請假情況,如有調課或代課要求須向教務處匯報,請假一天以上的要與辦公室聯系。
7、有關周一升旗與教職工大會考勤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特
殊情況不能參加升旗儀式和教職工大會的教職工要主動與辦公室聯系,因私不參加活動的應寫假條請假說明情況,參加活動遲到或早退的教職工要主動向辦公室說明情況。
8、公示規(guī)定:辦公室將及時把出勤情況在網上公布,如有差錯請諒解并與辦公室聯系。
9、統(tǒng)計與獎勵:每學期結束前要進行考勤統(tǒng)計,全勤者將予以一定獎勵,凡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產假、喪假、工傷等不扣獎金,病假、家人生病事假2天以內的可拿全勤獎,大于等于3天的酌情扣考勤獎金,公出不扣獎金,凡事出有因的遲到或早退,只能給予一半出勤獎。
學校請假制度 篇9
一、自覺遵守校園防疫規(guī)定,做到“非必要不出!薄
二、學生因特殊情況外出須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報備手續(xù),請假外出審批流程如下:
1.因。簩W生憑學校醫(yī)務室轉診證明,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后,由學院審批。
2.因事:學生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學院簽署意見蓋章后,由學生工作處審批。
3.特殊情況:如遇緊急或突發(fā)情況,可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輔導員和學院申請,學院審批通過后,由學院黨總支部負責人電話告知保衛(wèi)處處長,學生方可離校。學生返校后應補齊書面請假手續(xù)。
三、學生離校后,應遵守當地防疫規(guī)定,不得前往請假以外區(qū)域。學生返校后須向輔導員銷假,輔導員向學生核實外出所去地、就診信息等。
四、轉診證明、請假條等相關材料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借用、冒用、仿造等方式偽造材料。
五、學生如有瞞報、謊報、漏報等現象的,學校將依據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guī)定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六、因疫情防控要求,學生外出管控措施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學校請假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確保教學正常秩序,規(guī)范學生請假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院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錄取的接受學歷教育并取得學籍的各類學生。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種。事假,因家里發(fā)生重大事情需要臨時返家而提出的請假,需家長通過電話或提供書面函件作為證明。病假,確因重大疾病或身體不適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請假時需提供醫(yī)院的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學院重大活動無法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由學院學工辦統(tǒng)一出具證明。
2、學生請事假、病假、公假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請假無效。
3、考試期間,除病假外,其它情況一般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需上報學校本科生院審批,同意請假后方可。
4、專業(yè)小課請假需經專業(yè)老師同意后由專業(yè)老師電話或短信確認,至輔導員處簽寫假條并經輔導員簽字;其他課程請假須經任課老師與輔導員同時同意后,方可簽寫假條并經輔導員簽字。
二、請假手續(xù)
1、請假條由輔導員負責管理,每個班級單獨一本請假條,班級之間不可混用。
2、請假的同學首先到輔導員處領取假條,并按要求填寫,然后經輔導員簽字并蓋學院團委章后方有效。
3、批準后,假條由所在班級的學習委員負責保管,并統(tǒng)一上交授課老師(如涉及多門課程則需由學習委員負責分別告知各門任課老師)。
三、請假權限
1、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相應的輔導員審批。
2、三天以上的請假,由黨委副書記審批。
四、補假、續(xù)假、銷假
1、學生因急事無法及時去辦公室請假,或者黨委副書記與輔導員無法及時為其簽字的,需親自電話給相應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請假時間結束后及時補寫假條。
2、學生在請假期滿后需延續(xù)請假時間,必須在假期內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由本人打電話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解釋原因,并獲得批準,否則超出原請假時間的,按曠課論處。
3、請假期滿后必須及時到相應的'輔導員或副書記處銷假。
五、其它
1、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編造理由的,按學校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2、上課期間,學生因病、因事臨時請假,需直接向當堂任課老師請假,任課老師視具體情況是否批準,超過當次課程上課時間的,必須另行向輔導員或副書記請假。
3、若學生違反請假制度造成缺課的,按曠課處理。曠課數按相關時段內實際所上課數計算,并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對曠課學生予以相關處分。
4、本規(guī)定自院務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校請假制度 篇11
1.全院教職工,必須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做到有事(病)要請假(假期內不計工作量),任何人不得例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請假人要寫假條,按規(guī)定權限有關領導同意簽字后送學院辦公室備查。請假人要自己請假,不得口頭請假或請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不視為請假(因突發(fā)性重病臥床不起或住院者除外)。假期屆滿或提前結束,需到批準人處銷假。教師耽誤的課,由教師到辦公室領取調課登記表,辦理調課手續(xù)。否則,按未上課處理。
3.集體活動(如勞動、學習、運動會、各種比賽及排練等)和周二下午學習時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而請假者要經計算機學院院長或學院黨總支書記批準。
4.科級領導批準假期的'權限為半天,副院長的批準權限為一天,計算機學院院長批準假期的權限為三天,超過三天的假期經學院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批。
5.按規(guī)定權限,工作人員分別向其主管領導請假銷假,專職教師在任課期間請假需征得教學院長的同意。
學校請假制度 篇12
一、總體原則
所有學生堅持非必要不離校,確需離校須履行嚴格請銷假制度。
二、請銷假流程
第一步:需要請假的學生在“師生服務大廳”系統(tǒng)中提交請假申請。
第二步:本科生經輔導員和書院領導審批同意,研究生經導師和學院領導審批同意,學生自行打印并加蓋學(書)院公章,經保衛(wèi)處查驗后方可進出校門。
第三步:學生在請假時限內返校,及時向學院、書院進行銷假;如果延長請假時間,需重新在系統(tǒng)中提交請假申請,按照之前步驟進行審批,持原請假條和延期請假表(未蓋章)一并入校銷假。
三、有關要求
1.各學院、書院要面向學生做好宣傳解釋,引導學生遵守疫情防控和學校管理規(guī)定,外出離校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提醒學生外出期間加強個人防護,確保自身健康。
2.對于未經請假擅自離校學生,將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或通報處理;如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或予以紀律處分。
3.因雁塔校區(qū)實行封閉管理,學院、書院在審批前需向學工部、研工部報告,經學工部、研工部同意后方可辦理請假審批手續(xù)。
學校請假制度 篇13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wěn)定,根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準,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準。
3.事假、病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jié)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核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①具備請假條;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⑤批準后的請假條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tǒng)計,每月公布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5.曠課一節(jié)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學校請假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請假制度09-15
學校請假制度07-31
學校請假制度規(guī)定01-06
學校請假制度規(guī)定11-07
學校請假制度(13篇)11-03
學校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12-23
學校疫情期間請假制度12-21
疫情期間學校請假制度12-23
學校請假制度(精選7篇)10-21
學校請假制度13篇11-03